根据《关于做好2017-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复审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全市各县区、政法各单位民主推荐,初审公示,并经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严格把关后,由市平安办上报的4个“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5名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经省平安办初步审核通过,按照“两审三公示”评选程序要求,现将复审对象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复审对象:
1.抚顺县石文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2.望花区光明街道党工委
3.东洲区哈达镇党委
4.抚顺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
二、先进个人复审对象:
1.刘 宇 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乡政法委员
2.苏 斌 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常、政法委书记
3.徐艳影 新抚区政法委一级科员
4.高世顶 顺城区会元乡政法委员人选
5.刘宏博 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派出所警务管理大队大队长
本公示发布后,对上述集体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2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平安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之或签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52650222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号抚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902室,邮编:113008。
抚顺市平安抚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抚顺县石文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平安建设简要事迹
党建引领,激发平安建设“燃点”。推行“党建+平安建设”工作模式,开展平安评比,树好民风;推出三言两语系列党建,树好党风;打造211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夯实基础,稳固平安建设“支点”。投资200余万元,建成办公面积316平方米“一主二附”标准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新建46个视频监控点位,用“雪亮乡村”工程守护百姓安全。
形成合力,疏解社会调处“堵点”。积极推动五调联动,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
源头预防,破解矛盾纠纷“难点”。实现网格全覆盖、一网统筹、精细管理、高效运转,使群众 “不出门、少出门”就能办成事。
望花区光明街道党工委简要事迹
2017年以来,望花区光明街道党工委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政法委“115544”计划,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光明”工作目标,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凝聚基层平安建设合力,创新打造“新时代幸福光明雷锋干线”平安治理体系,构建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格局,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多元共建“六联六享”现代化平安光明。涌现出示范治理中心、示范引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网格化数字平台等多个平安建设主阵地;“雷锋·红”、“三社联动”、“掌上智慧光明”、光明“平安翼”等多个平安建设特色项目品牌。
中共哈达镇委员会简要事迹
五年来,哈达镇党委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认真排查涉稳群体和个人,细化稳控措施,做到维稳工作“不漏一人、不留死角”,镇党委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先后解决了特扶人员困难救助、区划后工资人事纠纷、缅北诈骗人员解救等重点难点信访案件。2018年2月和4月,相继荣获东洲区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东洲区全国“两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五年来,未发生越级访和非访案件。哈达镇党委积极推行精细化、高效化基层治理模式,先后成立网格119个,成立党员先锋队16支。累计办理民生事项1000余件,收集信息数据10000余条,调解矛盾纠纷125起,开展法治宣传130次,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万元。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简要事迹
近年来,抚顺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理念,着力破解司法所垂直管理难题,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向基层的进一步延伸,设立“司法行政代办点”、搭建家门口的说事议事平台,努力构建起“治理+服务”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打造司法行政抚顺工作品牌和建设平安抚顺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宇同志先进事迹
刘宇,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6年4月以来担任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子乡政法委员。该同志紧抓辖区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着力化解各种风险因素,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宾”做出贡献。政治安全方面。严密防范重大风险和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开展防范打击邪教活动。实现辖区无邪教组织影响政治安全的事件发生。社会稳定方面。一是2017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169件,调处成功154件,成功率达91.12%。二是建立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台账,强化动态监管。实现辖区无重点人群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宣传行动。有效杜绝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发生。社会治安方面。一是推进网格化管理,发挥治保主任作用,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二是全面组织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实现辖区没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苏斌同志简要事迹
苏斌同志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无论是在建国七十周年、建党一百周年、二十大维稳安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社会安全工作中,还是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矛盾纠纷排查行动、命案专项整治等事关全局的综治工作中,他都能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与坚定,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急难险重的工作中。十几年如一日,勇挑重担,作风过硬,成为推进全市综治工作的中坚力量,专家型人才。到清原县委政法委任职以来,全面加大平安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三抓三管三纳入”全年未发生命案。高效务实,廉洁自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徐艳影同志先进事迹
徐艳影,女,满族,中共党员,1986年9月出生,现任中共新抚区委政法委一级科员。作为两个年幼孩子的妈妈,面对繁杂的业务工作,她从来不叫苦、不叫累,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融会贯通,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建设的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充分指导各乡街运用“平安五大员”、“矛盾调解六法”等工作法,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2022年,全区高质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78件,化解率100%。截至目前,全区命案零发案。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她如一位永不疲倦的追梦人,在平安建设战线上一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一名忠诚的平安守护者。
高世顶同志先进事迹
高世顶,男,1989年8月出生于大连瓦房店市,2015年9月通过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成为抚顺市顺城区司法局的一名普通公务员,2018年8月开始担任顺城区司法局新华司法所所长。做为一名基层干部高世顶紧跟党中央脚步,勤学善思、创新实干,他扎根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线,加强教育帮扶,点亮社区矫正人员心灯;创新工作模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实防控责任,疫情时刻尽职尽责勇担当,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经过不懈的努力高世顶先后被评为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顺城区“最美职工”“顺城区雷锋式模范政法干警”,担任所长期间新华司法所被评为“顺城区雷锋式政法单位(部门)”“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6-2020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事迹多次被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报道。
刘宏博同志先进事迹
刘宏博,男,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派出所警务管理大队大队长。该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主见、不糊涂。在工作中,刘宏博同志尽职尽责,在今年开展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全面开展防风险、化纠纷、抓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安宁,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在二十大安保工作中全区矛盾排查化解率达到100%,“下落不明”重点人口查找率达84.4%,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二十大期间辖区内火灾事故零发生。在疫情防控中,带领大队民警对大货车进行全面排查,司机、同行人员信息核对,积极配合卫健部门逐人逐车检查、测温、消毒、登记,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