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对抚顺市法学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法学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11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2025年3月4日至6月4日,市法学会领导班子利用三个月时间,分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组织整改。
1、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3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问题反馈会议后,市法学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支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机遇,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整改工作思想认识进行再教育、再发动,进一步明确巡察组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新部署、新标准和新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松、整改不彻底不放松,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强化党员干部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营造积极参与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
2、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法学会领导班子坚定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为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经反复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梳理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逐一对照检查、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具体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做到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领导班子要求全员直面问题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要改出成效,改出效果,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个一个销号。同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动笔修改整改工作《方案》,亲自梳理整改工作《台账》,多次强调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从本人改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真抓实干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严格按照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3、统筹推进实施,务求整改实效。市法学会领导班子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认领、照单全收。根据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层层尽责、形成合力。积极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统筹各方资源集中发力,把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
坚持推动巡察整改与边巡边改工作同频共振、同步落实,确保每项措施落实落细、每个问题真改实改,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用整改落实成果加快推进抚顺法学事业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共指出反馈问题11个,意见建议4个。
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正在推进1个;指出意见建议4个,正在推进4个。制定整改措施22条(不含“意见建议”部分),已完成21条。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10个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对此问题法学会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是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举措,坚持立行立改。
(2)精准落实相关制度。对学习“第一议题”的内容、形
式、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强调要建立学习台账。
(3)丰富学习形式。除了传统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外,法学会机关还采用专题研讨、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时效性。
整改成效:
(1)在政治理论学习时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学习“第一议题”作为其中的“纲”和“魂”,做到逢会必学,逢学必做第一课题。特别是领导班子勇于扛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已经把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完全纳入自己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领导班子多次在党支部会议上,对每次“第一议题”学习的内容、参与人员、学习效果等进行详细记录,便于跟踪和检查。目前,支部学习做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必学。
(3)针对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的《2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李献林、叶金广等人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结合各自的思想实际撰写了研讨文章,进行了学习交流。
2、对中央关于法学会建设的相关意见应学未学。
整改措施:
(1)梳理明确应学内容的范围、具体文件和重点要点,采取分期分批的方法予以学习贯彻。
(2)丰富学习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学习整改。
整改成效:
(1)整改工作以来,市法学会已经对近年来中央、省关于法学会建设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学习清单,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确保无遗漏。在此基础上,确定把近期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信和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作为学习重点,进行了深入学习。
(2)支部会上集中学习时,由学会领导带头领学,确保理解准确;八小时以外每个人还利用业余时间深入自学。此外,还利用网上资源随时随地学习。通过学习整改,目前市法学会领导班子已经深刻认识到中央关于法学会建设的一系列意见的极端重要性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大意义。
3、争先进位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今年,省法学虽然取消对各市年度评比工作。但是,市法学会自加压力,对照省法学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省法学会工作要求,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繁荣发展法学事业主责主业,积极整合市内外法学资源、发挥优势,助力打赢抚顺全面全方位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努力提升市法学会工作质量和水平。
整改成效:
创新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1)高水平建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坚持以“提升质量、务实管用”为目标,针对我市没有法律专业院校、法学法律专业人才少的问题,继续创新采取跨地区、跨领域、跨层级“三跨”举措,从域外、行业外、省政府聘请法学法律工作者,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持续推动“1+3+N”无越级访街道建设。上半年,试点街道首创20年来无越级访最好成绩。
(3)持续创新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争取在三年的时间里实现全市各级法院全覆盖,为降低起诉数量、化解涉法涉诉访等发挥重大作用。省高法和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给予充分肯定。
4、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方面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健全法律服务机制,增加法律服务内容,丰富法律服务形式。
(2)着力促进企业的法治化建设,不断优化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整改成效:
(1)高水平推进“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制定了“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开展法治宣讲报告,不定期动员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20多次,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法治抚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2)从今年开始,每年在已有的基层法律服务站或法治实践基地中选取2个增加业务服务职能,逐步延伸扩面,不断满足公民、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根据不同需要组织法治队伍进企业、下基层,把法治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送到职工工作间。通过整改,加大了为公民、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满足企业法治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5、会员发展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依据《章程》开展工作。
(2)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会员和理事会结构,不断强化机构职能管理。
(3)参照《章程》有关内容,积极推进县区法学会队伍建设。
整改成效:
(1)把定期组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纳入了市法学会重要工作日程,促进法学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根据法学会的工作需要和发展方向,整改工作以来,市法学会已对259名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地域结构进行了动态调整,吸纳更多优秀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进入理事、常务理事,提高决策能力和专业水平。
(3)按照新修订《章程》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推进县级党委按照“五有”要求成立县区法学会,要求县级法学会落实党组织学习、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相关制度,把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6、市法学会网站被篡改。
整改措施:
2022年6月1日中午市法学会接到抚网办函【2022】14号《关于立即处置涉违法违规网站的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与省通信管理局取得联系,于当日下午2点左右及时注销了备案许可证号,消除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安全隐患。
整改成效:
完成对电子邮箱、微博、微信等全面排查,消除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安全隐患,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安全。
7、党支部学习自主性不强,引领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
(1)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领导班子多次明确要求今后在党支部学习中,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努力突出法学会的特点。
(2)重新规范党支部学习记录,明确记录标准和内容、格式。
(3)将法学会业务工作融入到了“三会一课”中。
整改成效:
(1)在学习市委政法委党总支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明确专人负责详细记录每次学习的主题与内容,要求对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等基本信息要记录完整。
(3)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时,领导班子还安排专门时间学习与法学研究、法治宣传等法学会业务相关的党内法规、政策文件,探讨如何在法学会工作中落实相关要求。每名班子成员还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经验和法学专业知识,与普通党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并为党员讲党课。通过整改,党支部的学习自主性增强了,党支部的学习记录规范了,学习内容丰富了,更加突显了政治引领作用,突出了政治功能和法学会特点。
8、调查研究开展不到位,成果不显著。
整改措施:
(1)紧扣中心任务开展调查研究。
(2)关注热点焦点开展调查研究。
整改成效:
(1)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确定研究方向,使调研工作与大局紧密结合。
(2)从今年开始,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安排法学会员聚焦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如社会治理中的法律难题等,以及群众关心的民生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研究成果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9、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
(1)市法学会将融媒体平台建设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学习借鉴省法学会的融媒体平台经验做法,对市法学会现有的宣传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
(2)针对市法学会人财物由市委政法委代管,没有专项经费的特点,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采取“借船出海”等方式,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整改成效:
(1)参照省法学模式,探索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和法学会工作成效。
(2)市法学会已经实现与市委政法委对外宣传平台共享。
10、在依法依章程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努力加强和推动县区法学会工作的健康开展,积极争取省法学会和省编制部门下发文件,为各县区设立法学会独立编制提供依据。
(2)大力推进县区法学会参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强化工作职能、丰富工作内容。
整改成效:
(1)按照县区法学会建设“五有”标准和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积极协调推进各县区设立法学会实体机构,目前,各县区已经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标准,各项工作得到实体化运行。其中,关于县区法学会编制问题,已经得到省法学会口头答复“没有上级编制部门文件”。
(2)县区法学法律专家、学者等人才资源得到整合,均组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团队,为基层治理中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立法论证和专业意见。同时,围绕基层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社区治理、乡村振兴中的法律问题等,组织会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基层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对策。各县区法学会组织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读和调解方案,促进矛盾纠纷的依法解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1个
截至目前,共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继续深化推进。
1、法学会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
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和省法学会工作部署,市法学会已经多次与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重新理顺市法学会机关编制,为下一步成立党组创造有利条件。
整改成效:
市委编委会已经对市法学会编制重新进行了调整理顺,正在履行组织程序。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完成。
三、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意见建议1: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整改,法学会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纲”和“魂”,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法学会第九次会议代表大会的信,以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项工作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效的法治法律支撑。
意见建议2:
抓好抓实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和省法学会工作部署,市法学会已经多次积极与市委组织部、编办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重新理顺市法学会机关编制,为下一步成立党组创造有利条件。
(2)强化引领作用,努力提高党支部学习的自主性,在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方面持续发力。将法学会业务工作融入到了“三会一课”中。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时,领导班子还安排专门时间学习与法学研究、法治宣传等法学会业务相关的党内法规、政策文件,探讨如何在法学会工作中落实相关要求。领导班子还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经验和法学专业知识,与普通党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并为党员讲党课。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学习借鉴中国和省法学会的融媒体平台经验做法,对市法学会现有的宣传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建设集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多媒体形态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进行了积极有效的研究探索。待融媒体平台建成后,市法学会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和法学会工作成效。同时,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合作,融合各种平台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意见建议3:
着眼夯实基础,保持和增强群众性。
整改落实情况:
(1)切实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积极指导基层法学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基层法学会的工作质量。加强了会员发展和入会管理,重新明确了入会标准,规范入会流程。扩大法学人才队伍,通过多种渠道吸纳了更多的法律界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等加入法学会,充实了人才库。
(2)积极做好会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会员聚焦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民生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调查研究。
(3)大力推进县区法学会参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指导县区法学会整合辖区内法学法律专家、学者等人才资源,组建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团队,为基层治理中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立法论证和专业意见。同时,围绕基层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社区治理、乡村振兴中的法律问题等,组织会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基层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对策。指导县区法学会组织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读和调解方案,促进矛盾纠纷的依法解决。
意见建议4:
加大整改力度,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整改落实情况:
(1)坚持措施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善始善终切实抓好已确定的各整改项目的工作落实。对于应该完成的整改项目,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任务。对于需要长期整改坚持的,已经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计划,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目标得以实现。对于暂时整改不能一步到位的,要继续发力,久久为功,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放弃。
(2)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活动。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巡察要求和整改意见,深刻检查本单位全员是否做到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否增强了党性修养和树立了良好作风,特别是是否圆满完成了整改各项内容,做到环节不丢失,整改不走样。对于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补课整改。
(3)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成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工作开展的体制机制。
四、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1、要持续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不断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法学会机关整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2、要明确整改目标。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难题结合起来,逐条逐项对照、认真对号入座,瞄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下功夫,既要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长期取得实效。
3、要深入推进问题整改。要通过调查研究、数据分析等方式,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包括体制机制、人员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4、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度层面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5、要深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要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加快推进抚顺法学事业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实际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610181;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电子邮箱fssfxh@163.com。
抚顺市法学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