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法制化建设的改革措施,使信访工作总体态势步入良性轨道,进京赴省越级上访大幅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格局基本形成。但是,仍有部分信访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现象仍屡见不鲜,甚至通过网上煽动、抛撒传单、喝农药、堵桥堵路等极端行为向有关部门施压,谋求不当利益。
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现将近期处理的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东洲区李某海案
东洲区李某海以被他人重伤害案一直没有侦破为由不断进京上访,并在公安机关积极侦破案件期间,听信他人挑唆,多次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借此给我市公安机关施压,索要高额经济赔偿。李某海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李某海被判刑10个月。
案例二:顺城区孙某贤案
抚顺特钢职工孙某贤因福利待遇问题,自2007年起多次到北京上访,多次煽动、组织、串联有关人员到国家部委、山东、辽宁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并滋事要挟工作人员。2019年3月13日,顺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现已被批捕,案件正在审理中。
案例三:市热力公司潘某海案
潘某海系市热力公司职工,因与抚顺市热力公司工资待遇等方面产生纠纷,但本人拒不按照法定途径反映问题,进京滋事向本单位施压。2019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潘某海在北京中南海周边抛撒传单被北京西长安街派出所抓获移交新抚公安分局,2019年3月8日被新抚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18日批捕,现已起诉到新抚区人民法院。
案例四:东洲区周某成案
周某成因大伙房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牛棚搬迁补偿问题,自2018年7月开始,多次赴省、进京上访。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周某成以雇佣他人的手段恶意到北京集体上访,并向当地政府一次性索要60万元补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周某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上访秩序,触犯了《刑法》,周某成被判刑1年2个月。
案例五:东洲区王某全案
王某全因抚矿二公司工伤待遇及办理退休问题,多次到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扬言要制造极端事件并滞留北京非信访接待地区等行为,以到北京送锦旗为名,进行恶意炒作。王某全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王某全被判刑1年。
案例六:市教育局张某荣案
张某荣因反映职工待遇等问题,多次到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2018年4月28日,张某荣又在中南海附近非接待信访地区表达诉求,扰乱公共秩序,被东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案例七:林某文案
林某文因反映工伤待遇及伤残津贴问题,多次到抚顺市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南海周边、天安门等非信访接待场所,采取喊口号等方式滋事。被多次训诫及行政拘留,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案例八:贾某荣案
贾某荣因其子涉嫌违法被依法击毙不满,自1995年多次去省、进京越级上访,在做出书面答复意见后,其仍继续越级上访,要挟政府强索财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九:白某琴案
白某琴因要求解决工伤问题,多次到市、省、北京上访,到天安门周边、中南海周边等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上访活动100余次,被公安机关训诫50余次,行政拘留3次。其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